房产法庭判决 案件编号: LON/00BG/HTC/2025/0603 ·

英国房产法庭判决解读:关于租期终止后的费用争议

原标题: Room 4, 9 Guerin Square, London, E3 2DP - LON/00BG/HTC/2025/0603.

核心结论

一级法庭(房产庭)裁定,申请人于2023年支付的£300款项,属于房东因租约提前终止而遭受的“合理损失”,因此该款项的支付是允许的。法庭驳回了申请人要求退还该笔费用的请求。

关键要点

  • 提前终止租约的费用,需证明是合理损失。
  • “禁止支付”的界限,需严格依据《租客费用法案》。
  • 房东需提供证据证明费用与实际损失的关联性。

§1案件背景

本案由申请人Alice Franco Do Amaral向一级法庭(房产庭)提起,依据《租客费用法案》(Tenant Fees Act 2019),要求被申请人Pistoria Limited退还总计£300的款项。该款项被申请人认定为《租客费用法案》所定义的“禁止支付”(prohibited payments)。

争议的焦点在于,申请人于2023年被要求支付的这笔费用,究竟是法律禁止收取的费用,还是房东因租约提前终止而遭受的“合理损失”(loss reasonable)。

根据案情回顾,申请人于2021年签订了第一份租约,并在2022年续签了第二份租约。随后,申请人于2023年10月告知房东无法续租,并于2023年11月提前退房。房东方随后向申请人收取了与“退房检查费”(check-out fee)和新租客的“入住检查费”(check-in fee)相关的费用,总计£300。

§2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点在于:房东收取的这笔£300费用,是否符合《租客费用法案》允许的“合理损失”范畴,从而使其成为“允许支付”(permitted payment)?

申请人主张,这些费用(如设置费和退房费)属于《租客费用法案》明确禁止收取的“禁止支付”。

相反,被申请人(房东方)则辩称,由于申请人提前终止了租约,房东为安排新租客和进行必要的检查工作,产生了实际的、合理的成本支出。因此,收取的费用是弥补这些实际损失的合理补偿,而非单纯的罚金或预设费用。

法庭需要权衡的是,房东方收取的费用,是否与申请人提前退租这一行为之间存在直接、合理的因果关系,并是否与市场上的其他类似收费标准相符。

§3法庭裁决

经过审理,一级法庭(房产庭)做出了明确的裁定:法庭认定申请人于2023年支付的£300款项,属于房东因申请人租约提前终止而遭受的“合理损失”(loss reasonable)。

因此,法庭裁定该笔款项的支付是“允许的支付”(permitted payment)。

基于此裁定,法庭最终驳回了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退还该笔费用的所有申请。这表明,在房东方能够充分证明该费用是为弥补因租约提前终止而产生的实际、合理的、且合理的成本时,该费用可以被视为合法的收费。

§4法律依据

本案的法律基础主要围绕《租客费用法案》(Tenant Fees Act 2019)展开。该法案的核心精神在于限制房东方在租约过程中可以向租客收取的费用,区分了“禁止支付”(prohibited payments)和“允许支付”(permitted payments)。

法庭的裁决强调了“合理性”原则。根据法律框架,房东方不能随意收取费用,必须证明收取的费用是与租约履行或提前终止相关的、且是实际发生的、合理的成本支出。如果费用被认定为超出合理范围或属于法案禁止的范畴,则应被视为“禁止支付”。

本案的判决强化了房东方在收取费用时,必须具备举证责任,证明该费用是直接且合理地用于弥补因租约提前终止而产生的实际损失,而非仅仅是预设的行政费用。

§5实践启示

对于所有涉及英国住宅房产的房东和租客而言,本判决提供了重要的实践指导。首先,房东方在收取任何与租约相关的费用时,必须高度警惕《租客费用法案》的规定,并确保收取的费用类型属于“允许支付”。

其次,如果租约发生提前终止,房东方必须保留所有与该损失相关的、可追偿的凭证(如新租客的招租广告费用、检查记录等),并能清晰地向法庭证明这些费用与“合理损失”的直接关联性。仅仅声称“需要支付”是不够的。

对于租客方而言,在支付任何费用前,应要求房东提供详细的费用明细和支持文件,并了解自己是否有权通过一级法庭(房产庭)进行申诉,以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关键词

一级法庭(房产庭) 禁止支付 租期延长 合理损失 租约 物业服务费 租客费用法案 房东 租客
案件元数据
判决日期
2025年07月07日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23日
地区
England and Wales

📄 原始判决文档

内容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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